無論幾忙,除了試食外,都想盡量記錄下自己的飲食片段,因為可以更加暢所欲言。上週一,一場實在非常麻麻地的 試食 後,原班人馬連同Thomas來了 大隻佬 晚餐。 對於試食這回事,甜魔媽媽真是又愛又恨。可以不花錢、不花時間去搜索餐廳 (雖然我好歹算是一個food blogger,但坦白說,已經很久沒有留意新餐廳了...),就可以吃到預先安排的佳餚,固然是開心樂事,尤其一些餐廳歡迎帶同更多的食家甚至家人同往,一起用餐就更加快樂。上週吃的 O delice! 就是這類又好吃又開心的試食經歷。 不過有時餐廳的表現真的麻麻,那篇食評既要保存餐廳生存的空間,又要讓主理人及讀者明白其實有大量改善空間,就是對文筆的考驗了。有時見到一些blogger / OpenRicer完全可以扭曲事實,因為試食而變得樣樣好吃,連帶打擊了blogger的可靠性,都幾無奈。或者這與CEO分享的一些現象有關:香港有太多的Food bloggers,你不做嗎?還有不少人願意做;而且很多Food bloggers (包括一些頗紅的bloggers) Viewship都偏低,因而部分人會造假,令真假及人氣度更難分辨。其實,很多餐廳更重視是OpenRice的食評,那邊才是一個mass market marketing;而在OpenRice出的文章,始終不真正屬於自己,隨便寫、昧著良心寫,也沒太大關係吧... 由上月開始,我自己在OpenRice提交的文章,都不會特別提及試食,只在blog中提及並標籤出來,以資識別。不過,內容仍是真實感受來的。
Live a full life. Your adventure is the next bite away! 舊情太多.... 新生活要好好過!